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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篇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1.产前检查费用

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登记生育服务信息,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建卡后符合规定的费用,在3000元限额内,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额结付。

2.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额结付。

注意:任何生育待遇的享受,前提都是在社区做好生育登记。

3.生育津贴

以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含补缴基数)除以30;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月数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一次性营养补助

2023年7月1日及以后生育的女职工,计发标准为2642元。

(二)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

1.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2.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

(三)职场妈妈的生育保险怎么报、找谁领?

1.产前检查费用

在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医院建档后直接刷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享受。

2.生育医疗费

出院时刷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享受。

3.生育津贴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由参保人员生育上一个月医疗、生育保险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拨付至对应用人单位。

注意:

①无需申请,自动拨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护理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的,无需申请,于职工产(休)假期满的次月自动拨付。职工可通过“苏周到”APP查询,具体方式为点击首页的全部服务,在医疗健康栏目中找到医保服务,在业务查询中找到生育待遇查询。

②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③职工产(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津贴可全额计发。出现未按时足额缴费、补扣缴费或中断缴费的,相应月份天数从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中扣除。

4.一次性营养补助

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分娩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的,无需申请。

在职职工于其生育津贴拨付之月,由医保经办机构将一次性营养补助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账户。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于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之次月支付。

二、男职工篇

(一)护理假生育津贴

1.享受条件

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同时,配偶生育时,男职工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计发标准

计发基数*15天(计发基数:男职工配偶生育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含补缴基数)除以30;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月数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是男职工享受护理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与护理假期间工资不重复享受。若男职工护理假津贴低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男职工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可全额计发。出现未按时足额缴费、补扣缴费或中断缴费的,相应月份天数从男职工护理假津贴计发天数中扣除。

3.享受流程

男职工及其配偶同为我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无需申请,其护理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用且男职工护理假期满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男职工配偶非我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须由男职工用人单位持男职工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及明细清单以及男职工社会保障卡、能证明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相关生育证明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生育津贴于办妥申报手续及护理假期满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二)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

1.享受条件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配偶未就业未参保(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计发标准

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445元;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1100元;顺产的,4050元;难产的,4250元;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4800元。

三、相关问题热门问答

(一)居民医保享受生育保险吗?

女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待遇。产前检查费用:符合规定的费用,在1500元限额内,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全额结付;生育医疗费: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50%结付。

(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且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只享受产前检查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

(三)异地生育人员,相关费用如何报销?

女参保人员在外地进行产前检查、生育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本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结付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和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出院记录等,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费用报销及待遇审核手续。其中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此项业务提供“掌上办”在线申请功能:参保人员可关注“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过“掌上大厅-在线办事-生育报销申请”栏目或下载“江苏医保云APP”后在“我要办-生育报销”栏目进行申请。

(四)单身妈妈,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无论是未婚生育的单身妈妈,还是四孩母亲,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与普通职工不同的是:一是生育后至医保部门进行生育登记,产前检查和生育医疗费待遇可进行追溯。二是在职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不同。顺产的,9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加15天。申报生育医疗费待遇后,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会在规定的发放时间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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