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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涉及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审批申报的标准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4-08-15来源:

网上系统账号申请规定

l临床试验项目机构初立项、审核通过后开始账号申请流程;

l本中心作为牵头单位申报时,必须经我院建立的账号进行申报:申办方提出申请,填写《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审批申报账号申请单》,主要研究者确认签字,递交机构。机构审核通过后,现场告知账号信息;

l申办方根据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进行填报;

l申报账号使用有效时间至项目结束。

遗传办申请相关资料准备

6.1 涉及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的,由申办方负责收集各合作方信息及佐证材料,根据试验方案及流程,填写《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申请书》;涉及采集审批的,由组长单位填写《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申请书》。申办方/组长单位对相应申请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6.2 申办方按遗传办要求,将申请书、牵头单位伦理批件及临床试验协议书、委托CRO及第三方实验室相关协议等资料递交遗传办,遗传办审核通过、公示后出具审批决定书。申办方获得审批决定书(复印件,申办方盖章),递交各研究中心。

6.3 本中心非牵头单位时,申办方需向机构办公室&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提供如下文件一式两份,申请“承诺书”签字:

l  遗传办审批申请表(附件3);

l  签章申请书(申办方盖章);

l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申请书/变更申请书(申办方盖章);

l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决定书(申办方盖章);

l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审批申请书/变更申请书(申办方盖章);

l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审批决定书(申办方盖章);

l  研究者承诺书;

l  申办方承诺书(申办方盖章);

l  第三方实验室承诺书(第三方实验室盖章);

l  牵头单位委托申请函(如牵头单位需要,可提供)。

6.4 本中心做牵头单位时,申办方需向机构办公室&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提供如下文件一式两份,申请“合作单位签章”:

l  遗传办审批申请表;

l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申请书/变更申请书(申办方盖章);

l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审批申请书/变更申请书(申办方盖章);

l  研究者承诺书;

l  其他参加单位遗传办牵头委托申请函(尽可能提供)。

7. 遗传办申请相关资料审核及签署

l  主要研究者审“申请书”,并在“遗传办审批申请表”和“研究者承诺书”签字。

l  机构办公室主任审核上述材料并在“遗传办审批申请表”签字。

l  法定代表人签署“承诺书”或“合作单位意见”,并加盖医院公章(一式4份原件)。

l  时间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后,可以准备和递交遗传办审批相关材料;本中心伦理审查通过后,可以签署“承诺书”或“合作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8. 遗传办变更申请

8.1 临床试验过程中,合作方发生变更的(含新增研究中心的)、因试验方案变更导致人类遗传资源数量变更的、因筛选失败率增加导致筛选期样本例数增加的、临床试验时间延长的,均应按照遗传办要求进行变更审批。

8.2 变更审批流程与初次审批流程一致。

9. 有关要求:

9.1 无遗传资源批件或备案文件不得启动临床试验。

9.2 遗传办审批相关资料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和项目组各保留1份。

9.3 试验期间不得开展超出批准范围内的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转运、检测和出口工作。


            人遗相关表格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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